畢業證待辦證明與自考成績證明辦理規定
來源: 整編:湖北自考網 發表時間:2010-12-21 00:00:00 【湖北自考網:湖北自學考試門戶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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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證明辦理
1.因各種特殊原因需要開具成績證明的考生,須憑準考證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中心辦理手續,考生持開具好的成績證明單到省自考辦加蓋成績管理專用章。
2.出國留學的自考畢業生,須持畢業證原件和經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《畢業生登記表》復印件,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中心開具統一規格的各科成績證明及《畢業證書》,然后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驗印。
畢業證待辦證明的辦理
對因應聘工作、出國、評定職稱等急需,已按考試計劃修完全部課程但還未領取畢業證的考生,可辦理畢業證待辦證明。
具體辦理辦法:考生持準考證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中心開具證明,再由省自考辦審核,審核通過后由省自考辦蓋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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